建議結果
有關現正在香港實施的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制裁措施的最新情況,請參閱律政司網頁上的香港法例第537章《聯合國制裁條例》及其附屬法例 。
有關根據《聯合國制裁條例》﹙第537章﹚下各規例受到針對性軍火相關制裁的個人及實體名單,你可點擊以下連結以獲得詳細資料。
因身份被錯誤識別或與上述制裁名單上的個人或實體的身份混淆而受到針對性財政制裁影響的個人或實體,可在要求凍結資產的機構提供解釋(包括要求該機構確認有關凍結是因應制裁名單上的哪名個人或實體而採取)後,以書面方式向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要求澄清有關情況。
郵寄: |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23樓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
電子郵件: | enquiry@cedb.gov.hk |
傳真: | (852) 2918 1273 |
任何人如根據針對性財政制裁的要求凍結任何資產或採取任何行動,均須透過遞交可疑交易報告向聯合財富情報組通報。有關程序可參考聯合財富情報組網頁。
修訂日期:2024年 10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