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创新、科技发展与交流,以及促进贸易和投资,香港特别行政区致力维护健全有效的保护知识产权制度,该制度涵盖专利、版权、商标、外观设计、植物品种和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根据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发展学院公布的《2022年全球竞争力报告》,香港在知识产权的评分全球排名第十。
我们不时更新知识产权法例以配合香港当前的社会和经济需要,例如新的「原授专利」制度已于2019年12月19日推行。我们亦正推展两项法例修订工作,包括更新香港版权制度以加强在数码环境中的版权保护,和实施与《马德里议定书》有关的商标国际注册。
香港的知识产权制度独立于中国内地的知识产权制度。《基本法》 第139及140条明确订明,香港须自行以法律保护科学技术的研究成果、专利和发明创造,以及作者在文学艺术创作中所获得的成果和合法权益。
多项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条约 、公约和协议均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政府﹚承认;这些协定载列保护不同类别知识产权的标准、规定和责任。香港亦是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签约成员。香港的知识产权制度完全符合我们所承担的国际义务,并符合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标准。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负责为政府制定知识产权政策,并分别由知识产权署协助处理专利、外观设计和商标注册等行政职务,及由香港海关协助知识产权方面的执法。
法定机构版权审裁处负责审理有关向版权特许机构缴付版权费的纠纷。
知识产权贸易
知识产权商品化对知识型经济的持续发展十分重要。一如其他先进经济体,香港正把握知识产权作为新增长点之势,致力把知识产权产业发展成为蓬勃的行业,以助振兴经济和创造就业机会。
《十四五规划纲要》首次提出支持香港建设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我们会从多方面推动香港知识产权贸易发展,包括强化香港的知识产权制度、加强推广知识产权运用及提升人力资源、以及加强推广、教育和对外合作。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大湾区规划纲要》)亦支持要充分发挥香港在知识产权保护及相关专业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将香港发展为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特区政府会与内地当局保持紧密合作,落实促进大湾区知识产权贸易和专业服务的各项措施。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关于协同打造前海深港知识产权创新高地的十六条措施
我们欢迎世界各地的贸易商及投资者,利用香港作为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的优势,又或在香港设立业务,以开拓中国内地及其他地区发展蓬勃的知识产权市场。
知识产权署推出的「香港—知识产权贸易中心」网站提供有关香港作为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的一站式资讯。
《2022年版权(修订)条例》
2020年版权﹙修订﹚条例
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
- 《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全文
- 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 《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简介
- 新闻稿
- 立法会《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法案委员会相关文件和报告载于立法会网页:https://www.legco.gov.hk/yr13-14/cn/bc/bc106/general/bc106.htm
- 《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署名文章
- 常见问题
- 其他参考资料
2011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
- 《2011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全文
- 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 立法会《2011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法案委员会相关文件和报告载于立法会网页:https://www.legco.gov.hk/yr10-11/cn/bc/bc10/general/bc10.htm
- 供联线服务提供者参考的《实务守则》征询公众意见﹙2011年8月至9月﹚
- 为联线服务提供者制订《实务守则》的第二次公众咨询﹙2012年1月至3月﹚
2020年商标﹙修订﹚条例
- 《2020年商标﹙修订﹚条例》全文
- 《2019年商标﹙修订﹚条例》之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 新闻稿
- 立法会《2019年商标﹙修订﹚条例草案》法案委员会相关文件和报告载于立法会网页:
https://www.legco.gov.hk/yr18-19/cn/bc/bc07/general/bc07.htm - 常见问题
- 其他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