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结果
				查阅资料程序
本局现指派高级行政主任(人力资源管理)为公开资料主任,负责确保所有根据守则提出的公开资料要求,均能按照指定程序获得妥善处理。
市民如欲索取本局保存的资料或纪录,可来信本局或提交有关的申请表格。上述表格可在本局总务部,或各区民政事务处的谘询服务中心索取。有关申请可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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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资料主任  | 
											
												 高级行政主任(人力资源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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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号码  | 
											
												 (852) 2562 9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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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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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邮  | 
											
												 aio@cedb.gov.hk  | 
										
修订日期:2024年 9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