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结果

利敏贞女士,JP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常任秘书长
利女士一九八八年八月加入政务职系后,于二零一九年四月晋升为首长级甲一级政务官。她曾在多个决策局及部门服务,包括前皇家香港警务处、前布政司办公室、惩教署、前文康广播科、前运输科、前贸易署、政务司司长办公室、前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和劳工及福利局。她于二零一零年五月至二零一二年三月出任电讯管理局总监,于二零一二年四月至二零一七年八月出任通讯事务总监,并从二零一七年八月起出任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常任秘书长(通讯及创意产业)。
利女士于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二日出任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常任秘书长(工商及旅游),该职位于二零二二年七月一日起因政府架构重组改称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常任秘书长。利女士的职责范围包括制订和推行多项政策:工商(包括对外商贸关系及促进外来投资)、支援中小型企业、推动香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电讯、广播、保护知识产权、保障消费者权益、竞争政策、电影检查、管制淫亵及不雅物品、会议及展览、邮政服务、促进贸易和葡萄酒业务,以及与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制裁相关的工作。
修订日期:2022年 7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