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在資訊提供、教育及娛樂發揮重要功能。香港的廣播業發展蓬勃,商營及公共廣播機構(即香港電台)現時合共提供15條免費數碼電視頻道和14條電台頻道,另有超過700個衞星及收費電視頻道。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政府)的政策目標是讓市民有更多節目選擇,鼓勵投資者投資廣播業並推陳出新,促進公平和有效的競爭,以及鞏固香港作為亞太區內廣播樞紐的地位。
廣播服務受《廣播條例》(第562章)(適用於電視廣播)、《電訊條例》(第106章)第3A部(適用於聲音廣播),以及《廣播(雜項條文)條例》(第391章)(適用於電視及聲音廣播)規管。廣播機構亦需要遵守牌照要求。發牌制度的設計是為確保發牌機關與其審批的廣播服務的影響力和普及程度相稱。扼要來說,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考慮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的建議後,有權就本地免費電視服務牌照、本地收費電視服務牌照和聲音廣播牌照批給牌照/續牌作出決定。而通訊局有權就非本地電視服務牌照和其他須領牌電視服務牌照批給牌照/續牌作出決定。
政府於1998年進行了全面的電視政策檢討,其後於2000年開放電視市場。政府不會就所發牌照的數目訂定上限,但發牌與否須視乎實際情況或技術上的限制而定。
自2000年起,政府以技術中立的規管架構,按電視節目服務的性質和普及程度而非傳送方式進行發牌及規管。根據《廣播條例》(第562章),電視節目服務分為四類,分別是本地免費、本地收費、非本地及其他須領牌電視節目服務。
本港現有三家免費電視節目服務持牌機構,分別為有線寬頻開電視有限公司 (前稱「奇妙電視有限公司」)、香港電視娛樂有限公司及電視廣播有限公司,以數碼制式提供10條本地頻道,並採用頻譜及/或固定網絡作為傳送方式。三家廣播機構須按通訊事務管理局的要求播放指定類別的節目(包括新聞報道、時事節目、兒童節目及年青人節目等),以照顧香港不同觀眾的需要。香港電台,作為本港的公共廣播機構,就公眾所關注的題材製作節目,並廣播五條數碼電視頻道。
本港收費電視節目服務持牌機構,即 Now TV Limited (前稱「電訊盈科媒體有限公司」),以全面數碼化平台提供超過200條收費電視頻道。收費電視服務在內容方面所受的規管較少,但服務供應商須按法定要求提供鎖碼裝置,以免未成年觀眾收看專為成人而設的內容。
香港致力發展成為亞太地區內的廣播樞紐。本港現有九家非本地電視節目服務持牌機構,為亞太地區提供超過200條衞星電視頻道。政府亦採取「開放天空政策」。本港觀眾透過衞星電視共用天線系統及單一接收電視系統,可以免費接收在香港或其他地區上傳供公眾接收的衞星電視頻道。目前這類可在本港收看的免費衞星電視頻道超過600條。超過770 000個多層大廈住戶可經大廈的衞星電視共用天線系統接收衞星電視頻道。
香港已於2020年12月1日實施全面數碼電視廣播。實施此政策的原因是數碼電視廣播相比模擬電視,能提供較佳畫面質素,更關鍵的是能夠騰空無線電頻譜,以滿足高增值流動電訊服務日益增加的需求。為配合全面數碼電視廣播的實施,政府在2020年1月14日至2021年7月15日推出關愛基金數碼電視援助計劃,協助有需要的模擬電視住戶購置數碼電視機或機頂盒,令他們在電視廣播全面數碼化後仍能繼續收看免費電視。
聲音廣播服務受《電訊條例》(第106章)第3A部規管。本港現時共有14條本地電台頻道。兩家商營廣播機構,即香港商業廣播有限公司和新城廣播有限公司,各營運三條頻道。八條頻道則由本港的公共廣播機構(即香港電台)營運。
廣播機構須按規定提供均衡的娛樂、資訊及教育節目,包括新聞及天氣報告、時事節目、文化藝術節目及為青少年、長者及兒童而設的節目。廣播機構亦有播放菲律賓、印度及泰語節目,以滿足本港少數族裔人士的需要。
香港以至世界各地的廣播業經歷急速發展。政府致力更新規管架構,以配合市場轉變及科技發展。政府於2018年完成電視及聲音廣播規管制度檢討,提出了一系列措施,旨在為持牌廣播機構移除過時的要求,進一步便利本地廣播業的發展。落實上述措施的《2019年廣播及電訊法例(修訂)條例草案》已於2020年10月通過。政府會繼續留意廣播業的發展,致力為本地廣播業發展締造有利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