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结果
《2026年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修订附表1及2)公告》刊宪
政府今日(三月十三日)在宪报刊登《2026年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修订附表1及2)公告》(《公告》),以更新《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条例》)(第424章)下玩具和附表2载列的四类儿童产品(附表2产品)的安全标准。
四类附表2产品为(一)家用儿童高脚椅及多种用途高脚椅;(二)儿童绘画颜料;(三)家用儿童游戏围栏;及(四)儿童推车。《公告》将于二○二六年八月一日生效。
《条例》订明,任何人不得制造、进口或供应任何玩具或附表2产品,除非该玩具或产品符合附表1(适用于玩具)或附表2(适用于附表2产品)所指明的其中一套安全标准(有关标准均为国际标准或主要经济体采用的标准)的全部适用规定。政府一向留意各项安全标准的更新或修订,以将安全标准最新并可行的版本适用于在香港供应的玩具和附表2产品。上一次更新附表1和2是在二○二五年八月实施。
完
2026年3月1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