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
广播
制订政策的责任
spacer file



bullet file 专 题 资 料

香 港 的 声 音 广 播

本 港 现 时 共 有 13 条 本 地 电 台 频 道 , 其 中 七 条 由 本 港 的 公 营 广 播 机 构 香 港 电 台 ( 港 台 ) 营 运 , 其 余 六 条 则 由 两 家 商 营 广 播 机 构 - 香 港 商 业 广 播 有 限 公 司 ( 商 业 电 台 ) 和 新 城 广 播 有 限 公 司 ( 新 城 电 台 ) - 营 运 。 两 家 商 营 广 播 机 构 各 自 以 三 条 频 道 进 行 广 播 。

港 台 属 政 府 部 门 , 是 本 港 的 公 共 广 播 机 构 , 享 有 编 辑 自 主 权 。 港 台 以 广 东 话 、 英 语 及 普 通 话 播 送 多 元 化 的 高 质 素 节 目 , 为 市 民 提 供 资 讯 、 教 育 及 娱 乐 。

商 业 电 台 于 一 九 五 九 年 成 立 , 是 当 时 公 营 广 播 机 构 以 外 唯 一 的 商 营 电 台 。 另 一 家 商 营 电 台 新 城 电 台 则 于 一 九 九 一 年 启 播 。 这 两 家 电 台 各 有 三 条 频 道 , 须 按 规 定 提 供 内 容 均 衡 的 娱 乐 、 资 讯 及 教 育 节 目 。 这 些 电 台 频 道 播 放 新 闻 及 天 气 报 告 、 时 事 节 目 、 文 化 艺 术 节 目 及 为 青 少 年 和 长 者 而 设 的 节 目 。 此 外 , 这 两 家 电 台 亦 播 放 菲 律 宾 、 巴 基 斯 坦 、 尼 泊 尔 及 印 尼 语 节 目 , 以 满 足 本 港 少 数 族 裔 人 士 的 需 要 。

二 零 一 一 年 三 月 , 政 府 向 香 港 数 码 广 播 有 限 公 司 ( 香 港 数 码 ) ( 前 称 雄 涛 广 播 有 限 公 司 ) 、 新 城 广 播 有 限 公 司 ( 新 城 电 台 ) 及 凤 凰 优 悦 广 播 有 限 公 司 ( 凤 凰 优 悦 ) 批 发 声 音 广 播 牌 照 , 在 香 港 提 供 数 码 声 音 广 播 服 务 。 三 间 持 牌 机 构 计 划 于 二 零 一 一 年 年 底 提 供 总 共 13 条 24 小 时 数 码 声 音 广 播 频 道 ( 新 城 电 台 和 凤 凰 优 悦 各 3 条 、 香 港 数 码 7 条 ) , 提 供 多 元 化 节 目 选 择 。

另 外 , 香 港 电 台 计 划 于 二 零 一 一 年 年 底 推 出 5 条 以 数 码 广 播 的 节 目 频 道 ( 4 条 频 道 初 期 将 同 步 广 播 现 有 4 条 中 波 (AM) 频 道 , 其 余 的 1 条 数 码 节 目 频 道 , 则 用 作 转 播 国 家 电 台 广 播 节 目 ) 。

(二 零 一 一 年 四 月 十 二 日 修 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