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 訊 政 策
由 於 科 技 日 新 月 異 及 商 業 蓬 勃 發 展, 電 訊 業 是 充 滿 活 力 的 行 業。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本 著 鼓 勵 競 爭 及 維 護 消 費 者 利 益 的 精 神 來 制 定 電 訊 政 策, 其 目 標 如 下:
- 市 民 可 以 合 理 價 格 享 用 最 多 類 別 的 優 質 電 訊 服 務;
- 電 訊 服 務 以 最 具 經 濟 效 益 的 方 式 提 供; 及
- 使 香 港 能 夠 繼 續 成 為 亞 太 區 內 電 訊 的 樞 紐。
通 訊 事 務 總 監 是 監 管 電 訊 業 的 法 定 人 士,
並 負 責 推 行 有 關 政 策。 通 訊 事 務 總 監 在 通 訊 事 務 管 理 局 辦 公 室 的 支 援 下, 監 察 香 港 的 電 訊 業, 並 執 行 電 訊 條 例、 電 話 條 例 及 外 層 空 間 條 例 ,這 些 條 例 為 電 訊 服 務 的 成 立 與
操 作 定 下 準 則。
香 港 的 電 訊 服 務 全 部 由 私 營 公 司 提 供, 並 且 沒 有 限 制 外
資 擁 有 權。政 府 在 這 方 面 的 政 策, 是 讓 經 營 者 享 有 公 平
的 競 爭 環 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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